荔湾区委编办“四个突出”优化机构编制管理绩效考核工作

-- 2021-06-29

    市编办网讯荔湾区委编办“四个突出”优化机构编制管理绩效考核工作,为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管理水平。
    一、突出压实责任。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结合机构编制报告制度、监督检查和年度统计等工作,聚焦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各项重点任务,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及时对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全面覆盖党群、政府和法检、街道等单位,进一步压实机构编制管理的主体责任。
    二、突出精准审慎。对机构编制法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编制文件落实情况、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情况、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编外人员规范管理情况、网上名称管理、重要改革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减少随意性和盲目性。细化评分标准,对重视不足、落实不力、违反规定、迟报、虚报、瞒报等行为提前亮明红灯,明确扣分情形。坚持综合考评,组成考核小组集体研究,对各单位评分反复斟酌,减少偏差。
    三、突出差别评判。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区分梯度档次,评分适度拉差,杜绝“和稀泥”现象,确保有效考核。考核办法7项具体考核事项中,5项实行梯度扣分,2项分四档进行评分。
    四、突出减负增效。统筹纳入全区督检考计划,改进数据采集,加强部门联动、实地调研和核查,细致做好工作台账,作为开展考核评估的主要材料依据,不再要求各单位单独报送考核材料,切实为基层减负。认真开展察访核验,及时把考核结果进行反馈和复议核实,督促被扣分单位查漏补缺、落实整改,强化刚性约束、提升工作效能。(荔湾区委编办  陈宝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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