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三确保”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

-- 2022-08-17

 

    荔湾区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方针政策、《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广东省委、广州市委工作部署,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在持续优化区党政机构职能体系中完善保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严格按照权限和程序对有关机构编制事项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切实发挥党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促进荔湾区高质量发展。

    一、政治要件实施闭环管理,确保机构编制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一)建立常态长效学习机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其作为全区机构编制工作政治建设首要内容,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常态化、长效化。区委编委主要领导领学督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区委常委会专题传达学习《条例》,组织开展全区机构编制业务培训,专题学习《条例》。邀请上级编办领导专题辅导,将《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列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主体班课程。

    (二)建立及时动态跟进机制。第一时间动态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内容,坚持做到“三个必列”: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局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必列;习近平总书记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必列;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必列。全区机构编制工作队伍及时跟进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提高社会建设水平、关于基层治理体系、关于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论述,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深化体制改革。区委编办创新打造“每周诵读”“编学习微学堂”和“牢记使命有担当、服务发展新作为”主题党日三个学习平台,开展“读原文、学原著、悟原理”学习活动,党员干部“四个意识”更加牢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两个维护”更加坚决。

    (三)建立督促督查反馈机制。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二项制度机制的意见》,建立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专人跟进督办,确保第一时间得到贯彻落实,确保机构编制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关于改革的各项工作要求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进行督办,将改革实施情况纳入区委巡察范围,加强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加强对区委编委会议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作为区委编办重点督办事项。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纳入全区各单位年度督查检查和机关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如发现问题将约谈有关单位党组负责人。

    二、制度体系建设有效落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一)对标对表落实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建设。在区级党政机构改革中,旗帜鲜明地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改革的政治主题和首要任务,着力从制度安排上发挥党的领导这个最大的体制优势,从机构职能上把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优化党的组织机构职能设置,强化党委机关对相关系统、领域、行业工作的统筹归口协调职能。健全党委对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在主要战线、重点领域组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调整优化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等7个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在相应部门增加编制力量。注重加强工作力量,在意识形态、干部监督、区委巡察、党代表联络和党管人才、机关党建等工作中给予机构编制保障。深化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统筹编制资源,优化监察力量配备,加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

    (二)管理创新夯实党的领导基层组织基础。突出党建引领,全面构建党建引领基层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设置区、街两级综合指挥调度平台机构。设立区党群服务中心,以街道体制改革为契机,在公共服务办公室加挂党群服务中心牌子,将党群服务与公共服务相关职责结合,坚持惠民政策由党组织宣传、惠民服务由党组织推动、惠民举措由党组织落实,体现党建引领和公共服务的深度融合。制定《关于落实街道对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工作情况考核评价权的实施意见》,赋予街道对职能部门派出机构领导人员的考核评价权。对部门增加落实相关作专项绩效考核指标,让评价下沉;对街道精简优化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为基层减负。

    (三)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在深化街道体制改革中坚持党工委对各类资源的统筹使用,建立综合治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等,进一步加强党工委对基层各类组织、各项工作的领导。统筹670名编制下沉到街道基层一线,平均增幅达82.11%。落实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坚持优化协同高效、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的原则,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期全面完成全区所有公益三类、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改革和行业协会去行政化管理,盘活了机构编制资源。稳步推进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引领事业发展,完善保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选好配强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落实上级关于“六稳”“六保”工作要求,专项下达事业编制,重点保障基础教育。优化疾病控制预防机构职能设置,加强疾控队伍人才建设。

    三、体制机制持续完善,确保党的领导贯穿机构编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一)突显党管机构编制原则。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严格落实区委编委向上级编委书面报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推动全区各党委(党组、党工委)向区委编委报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明确机构编制工作的动议必须经党组(党委、党工委)集体讨论决定后按程序报批。对各部门提出的机构编制事项申请,由区委编办审核后,提请区委编委会议集体研究。区委编委对照“五个是否”审议机构编制议题,重大事项和超出本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的事项按规定向区委和上级编委请示报告。

    (二)建立健全工作规则制度。适应体制调整,健全完善制度。及时成立新一届区委编委,召开第一次会议,制定完善《荔湾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荔湾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编委机构编制事项报送程序和审批规则》等,进一步明确编委和编办的机构性质、职责任务,健全完善了会议制度,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程序权限内容等进行了规范调整。制定相关文件落实组织部归口管理编办的要求,明确请示报告的方式程序和运行机制,为落实归口管理要求提供了制度和机制保障。完善内部运作程序,制定区委编办机关内部管理和工作制度汇编,进一步明确各科室工作职责和办文办事工作程序,规范内部运行。

    (三)加强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落实《条例》关于“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就机构编制事项作出具体规定,不得作为审批机构编制的依据”等刚性要求,对部门提出的涉及机构编制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发挥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顾问制度的法治规范作用,对街道行政职权实施目录、机构改革政策应用、部门和街道“三定”规定中涉及主要职责等,提请常年法律顾问确认并通过司法部门合法性审查,切实做到有法可依、于法有据。积极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关口前移,围绕擅设机构、擅设领导名称等5方面12个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实现全区79个单位全覆盖。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的联动协同,开展选人用人情况和机构编制情况检查工作,构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新常态”。

    (四)锻造忠诚担当干部队伍。一是强政治促发展。建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开展模范机关创建,落实“党旗红”机关党建三年行动,推动基层党建和模范机关创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先后选派多名领导班子成员和优秀科级干部参加连州帮扶、担任经济联社第一书记、参与防疫防控专班等一线工作,在实践中培养锻炼年轻干部“七种”能力。区委编办被评为荔湾区经济社会发展突出贡献先进集体。二是强党建促担当。区委编办机关党支部是广州市“星级党支部”、荔湾区“先进基层党组织”。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青年党员响应号召,加班加点对全区在编人员进行分类统计,及时提供精确数据,助力构建“区—街—社区—网格—楼宇”的五级党组织疫情防控责任体系,体现担当作为。三是强作风促落实。落实区委《关于转作风强执行抓落实促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转变作风。落实“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机制,结合基层治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文商旅发展等领域开展“深调研”,形成调研成果,特别是结合街道体制改革逐一到各街道调研,宣讲政策并答疑,推动改革落细落实落地。(荔湾区委编办  罗和文 李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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