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改革要突出绩效管理

-- 来源: 广东机构编制网2015-02-13


    市编办网讯  新修订的《预算法》明确了讲求绩效的理念,奠定了新时期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的法理基础。从预算绩效、公共财政和国家治理三者之间关系看,“讲求绩效”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是现代财政制度的本质特征,更是改进预算制度的必然选择。

    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主要看政府绩效,改进预算制度重点是绩效管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有助于适时、高效地调整完善财政政策、制度,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按照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要求,政府和各部门预算决算都要依法公开,政府出台的财政政策是否达到预期效果,以及重大项目预算绩效如何,有责任对纳税人做出回应。最终要让纳税人明白,财政资金投向了哪里,取得了哪些成效,配置效率改善了多少。

    然而,由于行政体制改革不到位,当前政府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呈现“九龙治水”状况,收入没有全部做到规范有据,支出也没有全部做到公开透明,我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明显落后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与科学、规范的绩效预算管理模式还有相当差距。

    预算绩效是政府绩效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反映政府行政运行的产出效率。讲求绩效是国家治理的内在要求和现代财政制度的本质特征。在当前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公共需求刚性增长的背景下,尤其要注重公共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一是加快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提升预算绩效管理的法律支撑层次。由于法律所具有的相对稳定性和权威性,为了降低改革的阻力,顺利推进绩效预算改革,市场经济国家通常借助于立法手段,以法律的形式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固定下来。按照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的总体部署,立足我国基本国情的客观需要,制定和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的法律法规。同时,修订农业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科技进步法,取消与财政收支挂钩的法律规定。

    二是加快研究建立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完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使其覆盖所有预算部门和单位、所有财政性资金。在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植入“绩效”理念。当前,要加快推进农业、科技、教育、医疗卫生、交通、水利、社会保障等重点行业的预算绩效指标和评价指标体系建设,构建覆盖所有行业、所有业务的共性和个性相结合的预算绩效指标和评价指标体系。

    三是创新管理制度,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改革,真实、完整、全面地反映政府绩效。积极推进绩效目标管理,建立事前、事中、事后通盘连接的闭环管理系统。积极培育和发展第三方评价机构,提高绩效评价的公信力。同时,加强对第三方评价机构的培训,使之成为预算绩效管理能力建设的有效补充。

    四是实施激励相容政策,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和问责制度。创新预算编制方法,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紧密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谁用款、谁负责”的预算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加大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结果的应用,督促预算部门和单位切实承担起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要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发布预算绩效评价报告,在强化绩效审计和人大监督的同时,自觉接受公众、媒体的监督。(作者:王泽彩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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