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为方便群众办事创业、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我办会市法制办、市政务办按照国务院和省的清理原则对市各相关部门证明事项进行清理,拟第一批取消33项证明事项,起草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33项证明事项的通知(稿)》。根据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的意见或建议请于2018年5月13日前向市编办反映或提交,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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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李德杰
附件: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33项证明事项的通知(稿)
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