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事业单位管理局2018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2019-03-29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18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 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变相设定或实施行政许可,实施了《广州市行政许可备案事项目录(2018年版)》之外的行政许可事项的;

    2. 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 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4. 补正告知不规范,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5. 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以内办理行政许可的;

    6. 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 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 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 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 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市行政许可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广州市事业单位管理局2018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举报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职能转变协调处(收)

    邮    编:510032

    电子邮箱:znzbxtc@gzgo.gov.cn 

                                                                    广州市事业单位管理局

                                                                     2019年3月29日

 


 

广州市事业单位管理局关于2018年度

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年度报告的通知》(职转〔2019〕19号)要求,现将2018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现有事业单位法人登记1项行政许可事项(已纳入《广州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8年版)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1项公共服务事项。以上事项已纳入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进驻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均实行了网上办、一次办。

    2018年共收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305件、受理305件、办结305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申请1件、受理1件、办结1件,没有出现未受理或未按时办结的情况。

    (一)依法实施情况。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严格依照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和条件开展行政审批,行政审批规范,未发生越权审批、违法审批和实施行政许可等情况,审批窗口服务零投诉。各项许可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实际办结时间少于12天,较法定时限减少53%。

    (二)公开公示情况。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务,全面公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行政执法的主体、依据、事项和程序等,建立事业单位信息披露制度,对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年度报告等信息及时在广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上进行公告,全年公开565家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和2018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实现了行政执法信息的透明公开,充分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利和监督权。

    (三)推行标准化情况。结合2018年颁布的《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制定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实行容缺办理规定和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文书示范文本,促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化;全面梳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对照省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编制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证书补领等事项实施清单,实现省、市和区三级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材料、审批时限等标准统一,并通过省政务服务网上的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准确度考核检查,实现“零”错误点,办事指南精准度得到有效提升。

          (四)创新方式情况。落实中央和省关于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的要求,向市属事业单位发放征求意见表70余份,主动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服务方式,梳理简化事项申办要件、办理环节和缩减办理时间,行政审批中大力推行“容缺受理”或“容缺办理”,有效提升了登记管理服务水平;认真做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电子化工作,在全省市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中率先推行电子证照,实现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存量签发和增量实时签发电子证照,为下步推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电子证照在行政审批、网上办事等领域的应用,实现在各部门间的共享互认提供支撑。

    (五)监督管理情况。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网上办事大厅、广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及办事窗口公开办事指南,设置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加强监管,定期召开登记业务会议,分析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中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的情况,着力堵塞漏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落实《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中央编办〔2015〕131号)和省编办《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实施规范》要求,按照1%-3%的比例从广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随机抽取10家事业单位进行核查,及时将检查事业单位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增强对事业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一年来,我们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中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和滥用职权等现象,没有被举报投诉等情况。

    (六)实施效果。通过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进一步规范了事业单位的行为,保护了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为事业单位依法开展社会公共服务提供了有力的保障。2018年,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被列入广州市“花城事好办”一次办和网上办事项,尤其是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调整为马上办事项,行政审批提速增效,群众办事更加便捷,对事业单位登记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不断提高。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由于广东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直接链接到“广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而系统存在不稳定性,进而影响网上申请办理效率。

    (二)行政执法人员素质需进一步提升。由于人员新进、岗位调整等因素,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和登记业务知识不足,缺少系统的培训,与当前行政执法工作形势和要求不相适应。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建议

    (一)坚持依法行政,提高登记管理机关的执法水平。继续加大法律法规学习和登记业务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学习考核,全面系统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积极梳理、规范事业单位监管行政执法流程,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制度的相关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认真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开展执法。

    (二)强化制度建设,增强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管效能。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制约、纠错和责任追究机制,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对事业单位违法、违规的情况坚决予以纠正;对需要公示的执法信息,加强监督审查,确保合法、合规;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细化完善抽查工作细则,规范抽查工作程序,充实抽查工作内容,实现抽查工作与日常检查有机统一,增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的监督效果。

    (三)转变执法理念,提升登记管理机关的服务质量。结合当前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形势,找准监管与服务结合点,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大力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和首问首办负责制,扎实抓好容缺办理、减材料、减证照等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坚持在监管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依法监管,努力打造服务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