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2020-03-25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我办2019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 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变相设定或实施行政许可的;

2. 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 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4. 补正告知不规范,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5. 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以内办理行政许可的;

6. 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市行政许可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中共广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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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0-83126552

 

 

                                                                                                                                 中共广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320

 

 

附件

 

中共广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现将我办2019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我办有事业单位法人登记1项行政许可事项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1项公共服务事项。以上事项已纳入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进驻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办理。

2019年共收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523件、受理523件、办结523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申请2件、受理2件、办结2件,没有出现未受理或未按时办结的情况。

一)依法实施情况。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严格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和条件开展行政审批,行政审批规范,未发生越权审批、违法审批和实施行政许可等情况,审批窗口服务零投诉。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均压缩成1个工作日,为即办件,压缩率95%,所有许可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二)公开公示情况。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务,全面公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行政执法的主体、依据、事项和程序等,建立事业单位信息披露制度,对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年度报告等信息及时在广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上进行公告,全年公开573家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2019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及时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办理和公示信息抽查情况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监督管理情况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开办事指南,设置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加强监管,定期召开登记业务会议,分析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中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的情况,着力堵塞漏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落实《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中央编办〔2015131号)和省编办《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实施规范》要求,按照1%-3%的比例从广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随机抽取10家事业单位进行核查,及时将检查事业单位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增强对事业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一年来,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滥用职权和被举报投诉等情况。

(四)实施效果情况。通过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有效规范了事业单位的行为,保护了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为事业单位依法开展社会公共服务提供了有力的保障。2019年,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办结时限均压缩为1个工作日办结,并纳入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办理,行政审批提速增效,群众办事更加便捷,对事业单位登记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稳步提升。

(五)创新方式情况。秉持管理就是服务,进一步健全完善服务窗口工作管理规定、办证窗口岗位职责、工作守则与服务规范等制度,从仪容仪表、接待用语等各方面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严格抓好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规定落实,提升政务服务质量。立足市直各部门机构改革实际,依托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全面梳理事业单位登记情况,对涉改事业单位编制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清单,并利用电话、QQ等及时解答事业单位办理中遇到的问题,做到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申请一次性办结和全程网上办理。对事业单位申报材料符合法定条件,非关键性材料欠缺或存在瑕疵,不影响后续审查和判断的,在事业单位书面承诺按商定时限补正的前提下,实行“容缺办理”,受到了办事人的广泛好评。

 (六)推行标准化情况。按照市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政务服务事项调整工作要求,认真对政务服务事项调整的目录清单、实施清单、权责清单等进行检查梳理,及时更新完善事项受理行政复议单位、申请材料及示范文本等内容,确保网上办事大厅信息真实有效。落实行政审批相关要求,3名同志参加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进一步完善了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文书示范文本,编制业务流程图,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各种申办要件和办理环节进行梳理简化,确保各个审批环节在实际工作中“不增、不减、不拖”,所有办事指南更精确、标准更明确。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机构改革后,部分事业单位合并、撤销,新进、岗位调整的人员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规章和相关知识不够熟悉,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登记管理工作。同时,行政执法人员还需加强相关法律和登记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执法工作水平。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建议

(一)注重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立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际,利用学习培训和业务交流等形式,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梳理、规范事业单位监管行政执法流程,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制度的相关工作机制,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发展。

(二)着力加强事业单位监管。建立健全监督制约、纠错和责任追究机制,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对事业单位违法、违规的情况坚决予以纠正;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细化完善抽查工作细则,规范抽查工作程序,充实抽查工作内容,实现抽查工作与日常检查有机统一,增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的监督效果。
   (三)积极提升行政服务质量。不断强化宗旨服务意识,着力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积极深化政务公开和首问首办负责制,扎实抓好容缺办理、减材料、减证照等工作,切实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加高效满意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