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扎实做好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不断提高基层执法效能

-- 2022-06-27

 

    近年来,广州市紧扣党中央关于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要求,按照省委改革部署安排,在深化镇街体制改革,一体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基础上,扎实做好改革的“后半篇文章”,统筹优化执法机构设置,科学合理下放执法权限,建立健全执法协调机制,有效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是健全执法体系。镇街党(工)委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作为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平台,委员会由相关党政机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村(居)民群众代表等组成,日常工作由相关内设机构承担。积极整合执法队伍、执法职责、执法资源,镇街统一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以镇街名义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二是突出赋能增效。按照实际需要、宜放则放的原则,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506项区级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下放由镇街实施。完善考核机制,区直部门对镇街工作的各项考核统一纳入区委、区政府对镇街的考核,区直部门不再对镇街进行专项工作考核,切实减轻镇街负担。三是强化属地管理。加强对派驻机构的属地管理,整合设置区城管执法等部门在镇街的派出机构。对继续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纳入镇街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平台,赋予镇街对派驻机构的指挥、调度、日常管理权,派驻机构的人员请休假、工作考核和负责人任免要征求所在镇街党(工)委意见。四是加强统筹协调。明确由区委依法治区办负责统筹全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部署、统一培训、统一指导、统一监督。配齐配强区委依法治区办人员力量,优化设置区司法局内设机构,设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加强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和监督。镇街建立健全涉及多部门协同解决的综合性事项的考核督办机制。五是完善配套保障。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加大对镇街的财力倾斜力度和经费保障水平。大力推动编制资源下沉,将省、市下达的有关编制和区改革调整出来的编制下放镇街,重点加强和充实基层一线执法力量。改革后,全市镇街平均增加编制32名,增加率47.9%。(体改处 邓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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